圣人作《易》,立象以尽意。意,先天,书之本也;象,后天,书之用也。
书之有隶生于篆,如音之有徵生于宫。故篆取力弇气长,隶取势险节短,盖
运笔与奋笔之辨也。
正书居静以洽动,草书居动以洽静。
书要兼备阴阳二气。大凡沈著屈郁,阴也;奇拨豪达,阳也。
高韵深情,坚质浩气,缺一不可以为书。
怪石以丑为美,丑到极处,便是美到极处。一丑字中丘壑未易尽言。
学书者始由不工求工,继由工求不工。不工者,工之极也。
书家同一尚熟,而熟有精粗深浅之别,惟能用生为熟,熟乃可贵。自世之轻
俗滑易当之,而真熟亡矣。
篆尚婉而通,南帖似之;隶欲精而密,北碑似之。
北书以骨胜,南书以韵胜。然北自有北之韵,南自有南之骨也。
唐太宗论书曰:"吾之所为,皆先作意,是以果能成。"虞世南作《笔髓》,
其一为《辨意》。盖书虽重法,然意乃法之所受命也。
东坡论吴道子画"出新意于法度之中,寄妙理于豪放之外。"推之于书,但尚
法席与豪放,而无新意妙理,末矣。
它书,法多于意;草书,意多于法。故不善言草者,意法相害,善言草者,
意法相成。